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5-10-28 19:5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67号)(附件1)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4〕59号)(附件2)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一般为我校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国家、省级以上重大研发项目和战略性任务等相关条件的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含本月出生)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申报比例限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综合考量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专业技术成就、业内影响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因素,不再将资历、“帽子”、学术头衔等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

参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相关业绩应为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取得。

2025年10月(含本月)前达到法定延迟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向学校提出个人申请。

(二)单位推荐。学校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比例和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审核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填报《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和推荐函,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处不要签字盖章表中填写的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实证材料),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及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份,含Excel电子文档,附件4)。

3)身份证、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三级岗位审批表、省教育厅签字确认的聘任花名册(或单位带红头的聘任文件或正高级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原件单独装袋报送,省教育厅审验后退回),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45岁以下申报人员提供正高级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

4)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单独装袋报送,教育厅审验后退回)。

5)代表性著作、论文(只提交符合要求的网站检索页,近期发表的论文、著作无法检索的,须提供学校或出版社证明;被SCI、EI、ISTP或A&HCI、CSSCI等收录的需提供收录证明)。

6)填写、盖章规范的《二级岗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5)。                         

7)45岁以下青年人才填报《河南省事业单位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册表》(一份,含Excel电子文档,附件6)。

2.注意事项

1)第(1)2)、(7)材料无需装订入册。

2)第(3)-(6)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加目录(标注页码),报送一套装订本(申报人个人相关业绩材料、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

3)每位申报人员应准备1个带有拉链的袋子,正面粘贴A4纸打印的封面,封面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姓名、专业、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背面粘贴A4纸打印的材料清单。

4)所提交材料应与《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中所填写内容一致请勿提交与填写内容无关的材料。

(二)相关要求

1.关于奖项问题:除国家级项目外,其他均需结项。在公示期的奖项可按照已获奖计算,但须提交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科研处印章,且需经审验人签字确认。

2.对涉及到年限的截止时间问题,按省人社厅文件下发日期202510月14日进行把握。

3.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

4.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页、扉页、目录页及论文页,论著显示主编、副主编、参编等信息。

5.项目涉及经费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6.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202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czrscny@126.com。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牛毅 牛静  

联系电话:69303170    


人事处

2025年10月28日








上一条:郑重声明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