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明确自习教室管理职责,保障教学资源高效利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将自习教室资源分配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使用,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自习教室归属划分与管理主体
(一)归属划分
依据《2025-2026学年各学院自习教室分配一览表》(以下简称《分配表》)(附件1),自习教室按使用对象归属至各学院;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移交教室钥匙,实行“一院一表、专属管理”。《分配表》作为教室使用归属的依据,未经教务处书面批准,任何学院不得擅自调换、占用其他学院所属自习教室。
(二)管理主体
1.各学院作为所属自习教室的管理主体,对自习教室的使用规划、日常运行(卫生、桌椅数量、设施保障等)、安全保障、学生行为规范负直接责任,对所属自习教室的功能划分、使用权限等有自主决策权。
2.学院须明确专职教师作为管理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学院在分配自习教室内组织学术研讨、会议等学院活动时,无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可直接使用。
4.学院分配自习教室仅限学院内部活动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课程教学、学术研讨会议、学生社团学术类活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备考等与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活动。
5.严禁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将自习教室转借、转租给个人或第三方机构。转借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习教室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员;转租行为则涵盖以收取费用、换取资源等有偿或无偿方式,将教室交由校外培训机构、商业团体、社会个人等主体使用。
6.如遇学校大型教学活动或大规模考试(含期末考试)时,自习教室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学校提前发布通知后,各学院需按要求及时打扫所有自习教室卫生、恢复桌椅,并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二、自习教室功能划分
(一)功能分类
1.分类要求
各学院依据《分配表》(附件1)中使用对象归属学院,按照实际需求将自习教室划分为“静默自习室”或“有声自习室”。
(1)静默自习室
静默自习室是为同学们提供独立、安静的学习空间,确保学习环境不受外界干扰。
(2)有声自习室
有声自习室是为同学们提供放声学习的自习空间,允许进行朗读、背诵、小组讨论等活动。
2.标识规范
学院需在所属自习室门口张贴统一制式标识(A4尺寸30cm×40cm,白底黑字)(详见附件2《自习教室标识规范样板》)。
注意: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将自习教室按照规范布置完毕,并保持教室整洁和桌椅数量。
(二)功能报送
各学院须按要求将《2025-2026学年各学院自习教室分配一览表》(附件1)填写完整,注明自习教室类型(静默/有声)、管理责任班级、辅导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9:00至12:00,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jjwcjwk@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一份学院领取钥匙时交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留存。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三、自习教室钥匙领取与归还
(一)钥匙领取
各学院需安排专人领取所属自习教室钥匙,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分配表》(附件1)一份交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时间和方式如下。
1.龙子湖校区
(1)领取地点:瑞园4号楼2楼党政办公室;
(2)领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至5:30;
(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673671115。
2.象湖校区
(1)领取地点:弘新楼213房间;
(2)领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至5:30;
(3)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3503488806。
(二)钥匙归还
1.归还时间
本学年结束后,各学院须按学校统一安排办理自习教室钥匙归还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密切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2.归还要求
各学院在办理钥匙归还手续时,需将钥匙张贴教室标签,确保所归还钥匙数量与领取记录完全一致,且所有钥匙均保持完好无损、可正常启闭对应教室门锁状态。
四、自习教室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在遵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18号)》规定外,需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一)“静默自习室”或“有声自习室”共同行为规范
1.严禁学生在教室留宿,不能私拉电线,随意充电。
2.请学生做好学习计划,只带必要的学习资料、用品进入教室自习,不能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教室。
3.严禁占座。请自觉遵守“随到随坐,人走物走,座留他人”的规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4.占座物品如有丢失或者损坏,皆由占座者自负。
5.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严禁在桌椅上粘贴壁纸、乱涂乱画、乱拆乱卸。
6.严禁将桌椅搬出教室以外区域。
7.对恶意占座、不遵守教室统一管理及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二)“静默自习室”行为规范
1.禁止任何形式的交谈。包括面对面小声说话、讨论问题、打招呼等,禁止手机发出声音。
2.手机必须调至静音或飞行模式。如果需要用手机学习,请关闭所有app的通知声音。
3.禁止在室内接打电话。如需通话,必须走到自习室外的指定区域。
4.禁止制造噪音的电子设备。避免使用声音明显的机械键盘、鼠标,或使用时会发出“嘀嘀”声的计算器。
5.轻声出入。开关门、移动椅子、走路、放下水杯时,都要尽可能轻手轻脚,避免发出突兀的响声。
(三)“有声自习室”行为规范
1.控制音量。交谈时尽量压低声音。
2.管理个人设备。虽然允许设备出声,但突然的巨大提示音或闹铃仍会吓到他人,建议仍将手机调至振动。
3.使用耳机。注意检查插口是否插紧,防止声音外放。
附件:
1.2025-2026学年各学院自习教室分配一览表
2.自习教室标识规范样板
教务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