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新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9月9-21日(第1-2周)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学院自查表》(附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二)学校抽查
1.学校组织开学首日检查。
2.学校教学督导根据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向学院反馈结果并督促整改完善。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材到位情况。
(二)教师到岗及备课情况:教师到位率、教案及教学大纲准备情况。
(三)课堂教学运行情况:教学秩序、学生出勤、教学方法与效果。
(四)教学设施保障:教室、实验室、多媒体设备运行状况。
(五)档案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上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听课记录本、督导工作总结等材料归档工作。
(六)教研活动情况: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七)教学督导计划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听课计划制定情况,按要求准时上报并认真执行。
(八)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试讲:新学期新开课、开新课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等有关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教学情况。
学院需填写《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学院自查表》(附件),并将盖章签字纸质版于9月12日(周五)17:00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房间),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学院自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