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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01-05 21:5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办法,现将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内容

2023年完成的科研纵向项目结项、横向项目结项、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形成过程中的证明材料。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个人录入及材料提交时间(1月5日-2月20日)

第二阶段为院部审核时间(2月21日-2月29日);

第三阶段为提交纸质材料时间(3138

三、登记要求

科研成果登记录入工作主要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通过云平台上传项目、论文、著作、知识产权、获奖等的电子支撑材料,著作需要提交原件。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表1,项目汇总表2月29日通过邮箱发送至kyc413@126.com(标题为“院部名称+成果登记”),纸质版3月8日前由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提交。

本次成果登记要同时提交2023所在学院学生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单独做表,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表2,学生成果不通过云平台系统提交

特别提醒:凡是没有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自查的科研论文,不可参加年度科研成果登记。


科研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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