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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03-19 17:29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引导学生主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1919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要求

1)面向全体。所有校内实验室均面向师生开放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开放

2)灵活形式。根据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实际情况,各实验室可采取预约开放、全天开放和定期开放等形式。

3)强化实效。各学院加强对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开放效果,引导学生深入开展探索研究,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开放类型

各学院实验室开放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验室条件、学生特点及实际需求。对于低年级学生,侧重训练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侧重培养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实验室开放采取项目的形式开展,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选做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

2)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

3)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实验;

4)学生完成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中的实验项目;

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里需要进入实验室完成的实验;

6)学生参加有关竞赛需要进入实验室完成的实验(实践)项目;

7)接待校内外参观类任务、承接外校实验教学任务和提供比赛场地等任务;

8)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的实验项目等。

三、开放项目申报、审定

(一)项目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师生的参与积极性,结合实际需求,认真征集、确定实验室开放项目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送实验管理服务中心。原则上有条件开放的实验室都要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项目审定。实验管理服务中心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组织实施

(一)本学期申报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务必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

(二)在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或者项目负责人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2),经实验室所在学院同意后,有序使用实验室。各学院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预案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开放总结。每年12月份,各学院对实验室开放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开放情况、开放成效、问题与建议等,并报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五、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实验管理服务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实验管理服务中心邮箱。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35房间,象湖校区行知楼3046房间。

邮箱cjsyglzx@163.com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师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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