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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4-01-09 17:1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办基〔202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人员、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专委会各项工作;

(四)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

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一级)负责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河南省实验室、中学生“英才计划“实施高校的知名科学家优先推荐。

(五)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3名,各有关单位限额申报1名。

(二)审核公示。学校将依据所规定的遴选条件,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

(三)上报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相关处室。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教师须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二)材料报送: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11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报送材料,同时将电子发送到指定邮箱635132204@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龙子湖知行楼1楼124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930300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河南省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



教务处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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