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5-08-11 19:01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管理,着力解决就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提高就业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做出书面说明,报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审批后方可延期。

二、结项原则

“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二)项目所在学院对本学院承担的教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鉴定,并在《结项验收表》(见附件1)上签署本单位鉴定意见。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教改项目进行鉴定。鉴定形式为网评和现场评议相结合,专家组将对上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应用证明、实验报告等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鉴定意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结项验收表(见附件1)、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结项报告(见附件3)、查重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见附件4)一式2份至知行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uye@hafu.edu.cn。其中结项报告不少于10000字,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0%,逾期视为放弃结项。

每个项目需将结项报告、查重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结集胶装成册,胶装顺序为结项报告、查重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胶装封皮为结项报告封皮(见附件3);《结项验收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独交,不与上述材料胶装一起)。

各学院将纸质材料汇总后装入档案袋内,并将《结项验收汇总表》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附件:

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结项验收表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结项验收汇总表

3.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结项报告

4.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成果佐证材料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5年8月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