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学校启动2021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一)服务于国家宏观管理。有利于国家掌握高等教育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服务于学校管理。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与科学化。
(三)服务于教学评估。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形成常态监控的机制,促进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估的深入开展,提高评估实际效果。
(四)服务于社会公众。向社会与公众展示学校办学成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填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填报采用学校内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实行网络在线填报,网址:http://210.42.228.107:580/,也可从校园网站主页“信息资源”链接进入。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22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如下(见表1)。
本次数据采集共83张表,其中包含9张“基础数据表”(见表2),是整个数据库填报的基础,需先期进行采集。各相关部门已经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基础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我校其他数据的填报。
表1 学校整体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段 |
天数 |
1 |
基础数据表格填报 |
2021年9月28日-10月11日 |
15天 |
2 |
其他数据采集与填报 |
2021年10月11日-10月25日 |
15天 |
3 |
校级数据审核 |
2021年10月26日-11月4日 |
11天 |
4 |
数据上报国家平台 |
2021年11月5日-11月10日 |
5天 |
表2 基础数据表和其他表格填报截止日期
步骤 |
基础数据表名称 |
截止时期 |
责任部门 |
第1步 |
表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
2021.10.11 |
党办、校办 |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
2021.10.11 |
党办、校办 |
第2步 |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
2021.10.11 |
教务处 |
第3步 |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
2021.10.11 |
人事处 |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 |
2021.10.11 |
人事处 |
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
2021.10.11 |
人事处 |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
2021.10.11 |
学生处 |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
2021.10.11 |
实验管理中心 |
表1-7-2科研基地★ |
2021.10.11 |
科研处 |
第4步 |
其他各类表格 |
2021.10.22 |
各责任部门 |
三、任务分解
本次数据填报,表格更新较多,现将表单进行任务分解,确定负责部门,明确责任人(详见附件1)。
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填报、审核数据,各协作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数据填报。需要学院填报的数据,由责任部门下达填报任务,请各学院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学院采集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将最终数据上报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四、填报要求
请严格按照《填报指南》中各类数据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一)统计时间范围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3.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
(二)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表与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填报的时间节点。
(三)各责任部门一把手设定为相应表格的数据审核员,并指定1名专门的数据采集员,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基础表填报数据采集、审核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至信箱zhgzx2019@126.com。
(四)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员和审核员按照质量管理中心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填报和审核。
(五)每张表格在系统中填报、审核通过后,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详见附件3),该表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质量管理中心备案。
(六)本次数据最终要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工作。各单位数据既要充分挖掘,又要保持与2020年数据库填报数据以及2021年高基报表填报数据的一致性,避免出现数据自相矛盾和数据巨大异动情况。
五、填报工作培训会
为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确保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及数据采集员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10月12 下午3:00
参会人员:附件1《任务分解表》中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信息采集员、各学院院长。
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彭博,地点:行管中心119室,请信息员和相关人员加入数据采集微信群(二维码10月4日前有效)。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基础表填报数据采集、审核人员登记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通用篇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特色篇
质量管理中心 评建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