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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黄华  日期:2025-10-09 12:5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实习教学环节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对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原则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应遵循“服务师生、就近便捷、充分利用”的原则,确保基地与专业相匹配,能够满足实习教学需求并承担相应教学任务。基地建立时须签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附件1)。

二、基地数量

各专业应至少建立3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对于开展工程认证、师范认证的专业应不少于4个,学生人数超过200人的专业,应按照40~50人/基地的标准建设。

三、核查重点

对连续2年利用率为零、未安排实习教学任务且基础条件无法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教学单位应予以核查清理,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四、合作年限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有效期一般为3~5年。协议到期后,应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实际成效,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五、填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完成清理与核实工作后,应填写《   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模板

2.  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


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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