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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中秋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5-09-26 14:17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5年国庆、中秋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顽固性复杂性,高度警惕和防范“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潜滋暗长,坚决杜绝“松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思想;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督促绷紧纪律之弦,防止在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鉴,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在节日期间,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款吃喝及其他违规吃喝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券)、有价证券、名贵特产等,包括通过快递物流、电子手段“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酒驾醉驾、寻衅滋事,以及其他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对节日期间师生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校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集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处理,防微杜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检举渠道,落实风腐同查同治要求,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303619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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