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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教职工体检安排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5-09-19 16:5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54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此次体检的对象为体检周期内正常享受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体检起止时间为20259月15日至202612月31。(请参检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三、体检医疗机构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体检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体检项目见附件2),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可根据预约推送情况合理安排体检人数。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回郑州预约体检,如不能回郑州体检的,可在安置地医疗机构的体检部门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需在所选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报告可自行前往体检医疗机构领取。

五、费用结算

1.参检人员按规定产生的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直接与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月进行结算。

2.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在安置地医疗机构的体检部门或专业体检机构,并在体检起止时间内参照体检通知中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于20261231日前将体检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交人事处进行汇总报销。

六、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晚9点后请勿进食12点后勿进水。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进食油腻食物和对肝、肾有损害的药物。

2.晨起空腹抽血,以7:00—10:00为好,抽血后请按压局部35分钟。

3.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药物可正常服用,如糖尿病药物需随身携带。

4.尿常规检查请留中段尿;

5.怀孕或者可能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备孕者男女双方提前半年不做X线类检查。



附件:1.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2.体检项目表




人事处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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