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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5-06-20 11:1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质量,严把教师上课关,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豫财院〔2020〕20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时间与地点

试讲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须在下学期开课前试讲完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二、试讲流程

(一)试讲教师自选下学期所承担课程教学内容,现场授课15-20分钟。  

(二)评课专家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三、注意事项

(一)试讲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开课学院具体实施,评课专家组由3-5人组成。各学院视情况邀请校级责任教学督导参加试讲工作。  

(二)试讲教师应按照要求准备好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试讲内容应体现试讲章节的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设计。

(三)试讲教师应熟练使用数字化教学方法,丰富教学资源,体现学生中心,便于学生开展自主学习。

(四)各开课学院须对教师的课程准备情况进行审核,组织相关教师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试讲的每门课程均须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以上表格纸质版一式二份,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电子版扫描件请于开学第一周提交至邮箱zhgzx@hafu.edu.cn,纸质版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或象湖校区东教学办公楼一楼大厅31号文件柜。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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