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 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 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 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 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 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 号),2023 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 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 4 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 2 项:
(1)项目成果在 2 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项目需于2025年8月20日12:00前,将项目鉴定结项书、结项报告(含查重报告,不超过20%)、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电子版以U盘形式报送,纸质版各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3.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4.项目鉴定结项书
5.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