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梳理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定于第17-18周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各教学单位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根据要求开展具体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师生座谈会、教研室活动等。
(二)本学期“听课月”活动及示范观摩课的开展情况。
(三)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包括本学期考试试卷、监考教师、考场安排等准备情况,以及后续试卷评阅、分析、装订等安排情况。
(四)本学期学院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听课记录本填写情况、教学督导计划、总结存档及完成情况等。
(五)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组织及完成情况。包括是否成立了评价小组并制定评价细则,学院评价结果内部是否公示,师生参与率等。
(六)期中教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教学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
四、材料存档与提交
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结束后请如实填写附表,并将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于2025年6月20日17:00点前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
2.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学单位听课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