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税收学、投资学、物流管理、工程造价等4个辅修学士学位已在省教育厅成功备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系统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录入步骤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依次点击进入,具体操作详见《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附件)。
课程起始结束周1-16周,课程录入学期为第3学期至第8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8学期,其余课程安排在第3-7学期。
(二)注意事项
1.课程专业属性。录入时需注意课程专业属性的勾选,辅修专业每门课程都要去掉“主修专业课程”标识,并打上“辅修专业课程”标识。
2.模块框架规范。辅修专业教学计划须严格对照审定的培养方案录入,不得擅自增加、删除辅修专业课程模块框架。
二、录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教学计划录入是落实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性工作,各开课学院须规范操作,确保系统录入课程体系、学分结构与辅修专业审定的培养方案完全一致。教学计划数据经系统生成执行版本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内容调整。
(二)录入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本次工作流程
录入系统—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
2.时间节点
(1)5月7-8日,所有辅修专业录入结束;
(2)5月8日,学院初审结束;
(3)5月9日,教务处复审结束。
附件: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