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充分保障教学楼学习资源的合理使用,营造公平、有序、高效、舒适的学习环境,杜绝自习教室、图书馆及教学楼公共区域占位现象,应广大学生呼声,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占位行为
(一)所有自习教室、图书馆及教学楼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休息区等),严禁以任何形式(如通过放置书本、文具、水杯、坐垫、占座牌或张贴纸条等行为)长期或临时占位。
(二)所有自习教室、图书馆及教学楼公共区域遵循“先到先得、随用随占”原则,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其他同学有权使用该座位。
二、清理要求
(一)5月11日(含当日)前占位物品清理要求
1.请各位同学于5月11日(星期日)21:00前,将自习教室、图书馆及教学楼公共区域所有物品取回。
2.学校将安排专人于5月12日(星期一)对未取回物品统一清理,并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教学楼具体存放地点,龙子湖校区:文津楼412房间,象湖校区:弘毅楼T351、T341房间;图书馆具体存放地点,龙子湖校区:文渊楼四楼西楼梯对面小房间,象湖校区:考研自习区办公室(主楼每层影壁墙后)]。5月13日17:00(星期三)前,同学们可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卡等)前往指定地点认领被清理物品。逾期未认领的物品,学校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二)5月12日(含当日)始占位物品清理要求
1.自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起,每日闭楼前,请务必带走所有个人物品。
2.学校将安排专人每天对自习教室及教学楼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占位物品统一清理,并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教学楼具体存放地点,龙子湖校区:文津楼412房间,象湖校区:弘毅楼T351、T341房间;图书馆具体存放地点,龙子湖校区:文渊楼四楼西楼梯对面小房间,象湖校区:考研自习区办公室(主楼每层影壁墙后)]。
3.自清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学们可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卡等)前往指定地点认领被清理物品。逾期未认领的物品,学校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三、监督与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执意进行占位行为的同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首次违规。对违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写出书面检讨,将通报学生所在学院,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二)多次违规。对于多次违规且拒不改正的同学,将通报学生所在学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团委 学工部 教务处 图书馆 保卫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