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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制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5-04-27 11:08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学科交叉融合,拓展跨学科修读路径,促进学生跨学科学习,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推动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组织制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我校已通过省教育厅审批的具有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权的4个本科专业:物流管理、税收学、工程造价、投资学。

二、制定要求

1.学分要求:总学分应达到同名主修专业主干课程的50学分以上,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主修专业保持一致。

2.课程设置:能够系统地反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由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创新课,原则上包含全部专业核心课程。

三、材料报送

相关专业根据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后,于56日(星期二)前将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纸质版报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知行楼124办公室),电子版请携带U盘拷贝至指定电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XX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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