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门诊医疗统筹费暂行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为了保障学生享受医保权益,确保医保报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统筹范围内的校内医疗费及校外医保定点医院门急诊医疗费,包含药费、检验费、治疗费等。门诊统筹费支付80%,一个参保年度不超过300元。此次报销票据时间范围是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销流程:
1.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时先全额垫付就诊费,校医院开具收据,学生个人保管收据。
2.2025年4月7日前,各学院收集学生报销凭证(收据),并填写大学生医保统筹金报销登记表(附件2),学院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纸质表格和报销凭证交校医院审核。电子表格(无需签字盖章)发至校医院邮箱xyy@hafu.edu.cn。
3.上交和审核材料时间:龙子湖校区于4月8日至9日到校医院109办公室审核,象湖校区于4月10日至11日到校医院216办公室审核,校医院核实汇总后交财务处。报销费用直接转账至学生本人建行账户。
4.参保学生收据上需注明:学生姓名、学院、班级、身份证号。
5.必须使用学生本人已激活建行卡,否则视为放弃报销。
校医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