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二)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4-03-14 14:5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请按照《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安排汇总表》(附件1)认真组织安排考试,各学院务必通知本单位每一位补考学生及时查看《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信息汇总表》(附件2)中的考试信息,按时参加所在校区考试。

补考结束后,请各开课部门认真组织阅卷和成绩登统,时间为318日至42日。各开课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汇总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成绩汇总表》(附件3)(一式二份),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1份本部门留存,1份于48日(星期一)下午5:00前交至教务处考务科(知行楼103室)存档(含电子稿)。

特别说明:

一、若个别学生补考科目时间冲突,请及时反馈开课学院教秘协调处理考试时间,若考试时间无法调整,学生需在第一场考试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同时间段的另一场考试,考场视情况可适当顺延考试时间,但监考教师需要认真核实。

二、需要参加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的个别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结业证或学院相关证明),并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参加课程补考。特别提示,毕业生也可以在中国大学慕课网站(www.icourse163.org)重修补考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慕课学习具体流程:学生注册→登录→选课→上课→结课→打印成绩→交教务处。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安排汇总表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信息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4314


上一条:关于收看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校年度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