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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课程代码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09-23 17:3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准确制定和实施,方便两个校区课程代码的申请事项,推进教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效率,现向全校教师正式启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请课程代码功能,自2020923日起所有课程代码申请都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在网上进行,教务处不再收取教学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或口头课程代码申请。课程由课程归口单位(开课单位)申请,不由学生所在单位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代码申请流程

(一)课程归口单位(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申请课程代码的操作方法》。

 

 

须注意以下情况。

1.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和总学时都相同的课程为同一门课程。

2.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不能申请课程代码。

3.是否实践课标记的内容有“是”和“否”两项。

1)若课程为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设置实验课或术科课,则是否实践课标记填“否”,是否允许实践周冲突不需要填写。

2)若课程为集中实践课,则是否实践课标记填“是”,是否允许实践周冲突填“否”。

4.课程课时=理论总学时+实验总学时+实践总学时+上机总学时。

1)某分项没有总学时数的可为空(例如,没有上机总学时,则上机一行要为空)。

2)分项总学时要能被分项周学时除尽。

3)实践周学时统一为32.0,一周的集中实践课,实践总学时为32,2周的集中实践课,实践总学时为64

5.主学时标记要根据分项总学时来判断。

1)如果该门课程为理论课(多数学时在理论分项一行),则主学时标记应点击“理论”单选框。

2)如果该门课程为术科课(多数学时在实验分项一行),则主学时标记应点击“实验”单选框.

3)如果该门课程为(理论+实验)课(多数学时在实验分项一行,且课程在实验实训室、语音教室上课),则主学时标记应点击“实验”单选框;如果该门课程为(理论+实验)课(多数学时在上机分项一行,且课程在机房上课),则主学时标记应点击“上机”单选框。

4)如果该门课程为集中实践课,则主学时标记应选择“实践”单选框。

(二)课程归口单位(开课单位)领导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申请课程代码的操作方法》。

(三)教务处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申请的课程若没有课程重复、内容有误的情况则分配课程代码,有问题的退回申请。查询课程代码的方式如下图。

须注意,新教务系统的课程代码都是10位的,而且以9开头的10位课程代码是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专用课程代码,不能用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其他模块课程使用。

二、具体要求

(一)请于925日中午12点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2019级本科和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新课的课程代码。

(二)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到别的学院开课的课程,请与相关学院沟通,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

(三)教务处将在每个工作日的1130-12001700-1730集中对网上提交的课程代码申请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可于审批日的次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查询。

附件:申请课程代码的操作方法

 

教务处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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